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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人移民?帮你认清这三种模式,尽量少走弯路!

发布时间:2019-09-06 18:09作者:小赢阅读:3099次

从2013年以来,美国投资移民EB-5就是中国移民人群(赴美移民)关注度最高的一种方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1.门槛低 (对于学历,年龄,语言没有过多要求)

 

2.高性价比(50万美金投资款+1.5万美金律师费+4-8万美金不等的项目发行管理费)可以换得全家移民(注:从移民法案来讲50万美金在永久绿卡批准且美国开发商借款到期后会返还给投资人)

 

3.准备过程简便(投资人通常只需要在前期1-2个月证明资金来源即可,后期只需要等待。注:其实投资人在等待期间应该多关注和跟踪自己的项目,中国投资人往往很少会注意到这一点)

 

4.中国移民行业的宣传与推广(中国移民行业例如移民中介公司,移民律所以及其他咨询机构因该产品简单且易推广往往推广给投资人认购,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很少知道其他移民方式故而选择了EB-5)

 

然而,美国投资移民EB-5https://www.ingzhong.com/ShowImmigrant/8.html却一直令投资人失望,要改革,要解决排期,要提高投资额的改革草案一篇又一篇,也让笔者都读不过来也已到了不想再读的地步。所以EB-5投资移民目前面临着一个长排期且无法有效解决的状态。故而我们聪明的国人华丽转身开始采用新手段进而征服美国。移民大军将目光瞄向了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首先简单为大家科普一下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


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人移民条件_赢众移民

 

1.谁能申请???

 

答:该申请人需在中国(本身应该是除美国外,由于读者都是咱们国人笔者就直接写中国)过去三年间有连续一年以上在一家公司担任高管或者股东。

 

2.怎么申请???

 

答:申请人担任高管或者股东的这家公司需要在美国有一个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或者关联公司。且中国这个母公司需要把我们这位申请人派驻到美国的这家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去任高管经营和管理这家企业。

 

3.怎么能在美国拥有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或者关联公司???

 

答:可以通过在美国设立新公司,收购已经存续的公司的方式进行架构搭建。

 

4.怎么将申请者派过去???

 

答:通常申请人需要办理美国的L-1签证(跨国公司经理人工作签证)进入到美国从而进行美国公司业务打理与经营。L-1的有效期最长可以达到7年,所以申请人一定要在这7年内将美国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公司经营的有声有色(员工人数,营业额,纳税额,社会贡献等为衡量因素)才可以去申请绿卡。

 

5.怎么获得绿卡???

 

答:当申请人将美国企业持续经营超过一年以上且有声有色哈哈,就可以进行绿卡的申请(注意: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也为全家移民)

 

当我们初步了解后,目前市场上来进行宣传的EB-1C移民方式都有哪些呢,在我看来大概有以下三种:

 

1.欺诈集资型(切勿上当)

 

由于很多想要选择EB-1C的申请者都急于取得美国绿卡,着急就容易乱投医。所以很多不法分子抓住申请人的心里就横空出世了一些及其不靠谱的产品。请投资人擦亮眼睛例如当你看到以下字眼通常要定一定神,想想这真的合乎常理吗?

 

字眼如下:                     

 

1. 10-20万美金一步全家拿绿卡

 

2. 两年内全家绿卡获批登陆

 

3. “ 0”风险,“无条件全额回购”

 

4. “美国独角兽企业”“年收益率30%-40%”

 

当你看到以上字眼,你就要小心了。

 

美国的EB-1C美方公司的建立以及收购费用往往不可能仅仅只有10-20万美金如此低廉的价格,即便你以这么低廉的价格收购了一家企业,该企业的资质也一定是不能帮助你完成身份的转变的。

 

同时在申请时长上,一般来讲美方公司的正常运作超过一年以上申请人(EB-1C申请者)才可以申请转变绿卡,绝大多数的项目投资人经过前期的运营加申请工作一般要等到企业健康运转2年左右,否则过批几率很小。合理的申请并且取得绿卡时间应该在3年-3年半。

 

关于风险问题,我想讲项目都会有风险的关键是看项目的风控能力以及投资人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关于“全额回购”大家要注意的是退款条件以及时间点。往往看上去太完美的承诺是有问题的。

 

最后一点我想说的是,真的是独角兽企业往往轮不到我们投,收益率也不可能那么高。因为真的那么高我不要绿卡也可以,做个理财也好赚哈哈。

 

2.连锁企业型

 

市面上有一些连锁类型的企业供中国投资人收购例如(连锁餐饮,维修店,老年护理中心,汽车旅馆等等)。针对于这类的产品价格基本上都在35万美金-70万美金之间。投资人在做这类产品的时候需要考量收购的美方企业经营项目类型是否可以与国内公司业务相符合。重点提示:投资人一定要考察该企业在美国的运营管理团队水平以及是否可以协助你运营管理。

 

3.大额真实收购型

 

很多投资人可以聘请专业的机构,律师以及会计师实地调研一个与国内母公司有业务关联的企业并完成收购流程。一般来讲,我们都会选取一个成熟的,健康的企业进行收购。往往这种类型的企业没有固定的收购额,但基本也都会在100万美金以上。

 

优点则在于:

 

1.收购正在运营的企业且额度较大可以跳过L-1阶段直接申请EB-1C取得绿卡。

 

2.绿卡获批的几率也会大大提高。

 

缺点就在于成本花费较大。

 

以上三种美国EB-1C移民https://www.ingzhong.com/ShowImmigrant/5.html方式基本为现在市场上流行的三种方式。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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