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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答】EB-1A杰出人才十项证据之媒体报道,看完这篇文章全知道!

发布时间:2019-06-03 18:07作者:杰出人才规划师阅读:2517次

移民局给出十项证据标准,满足三项以上即可。但媒体报道我想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奖项啊评审啊独特价值等都需要媒体报道来去佐证,所以媒体报道在整个案子申请过程中还是占有一定分量,今天就详细说说杰出人才十项证据标准第三项:媒体报道。

 

有专业媒体、主要行业媒体或其他主流媒体对申请受益人本人及其工作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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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符合本项条件,首先要搞清这里谈到的媒体报道的两层定义,一是针对申请受益人本人及其专业领域的工作报道,申请受益人的专业成就应该作为报道重点内容;二是报道的媒体属于与专业媒体、主要行业媒体或其他主流媒体。

 

媒体报道文章应当是针对申请受益人本人或其专业领域内本人的工作,而不是介绍其所在单位或加入的其他社会组织。那些仅介绍申请受益人所在单位,加入的组织或参与项目的媒体报道,如果仅仅提到了申请受益人的名字或简单工作描述,是没有说服力的。这些为了销售申请受益人的产品或推广其服务的广告类市场宣传文章,那些仅仅是简单的引用观点而没有详细描述本人在领域内杰出能力和贡献的媒体报道也都构不成满足此项标准的证据。呈请人在主张满足此项标准所提交的媒体报道应该能够完整表明做出贡献的重要性,同时也应展示出已经得到业内广泛认可,同时申请受益人已经上升到领域内一小部分的顶层位置。

 

证明媒体符合EB-1A杰出专业能力媒体报道资格的举证责任在于呈请人。想要证明报道的媒体是属于专业媒体、主要行业媒体或其他主流媒体,需要同媒体报道本身一同附上媒体介绍,例如发行范围、发行量、主办单位、读者群及第三方发行量对比数据等。如果你有许多媒体报道,最好优先选择具有国际发行量和声誉,或全国发行的报纸、期刊。地区性出版物、民族性出版物,特定语言群体的出版物,只有被认定是领域内顶级刊物,美国移民局才会认为达到证据标准,例如中国的南方周末或美国的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等,虽然冠以地方名字,但实际发行量和影响力以远远超越本地。此外,这类证据通常还需要提供原始文章格式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文章名称、出版信息和作者信息等。此外,还要对文章全文进行英文翻译,并附上翻译宣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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