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 媒体类非移民签证

媒体类非移民签证(I)主要面向总部在美国境外的媒体,以满足其代表短期赴美工作的需求。根据美国移民法,外国政府对美国公民办理入境签证的流程和费用作出相关规定,美国政府也将据此采取同等政策,这就是所谓的“互惠”原则。因此,向特定国家的媒体代表提供媒体签证的流程和费用将视签证申请人的本国政府是否为美国媒体代表提供同等便利或互惠措施而定。

I-1 媒体类非移民签证优势

申请条件

•      参与新闻事件或纪录片拍摄的外国新闻媒体主要雇员。


•      参与制作或宣传电影的媒体成员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媒体签证:拍摄影片材料必须用于信息或新闻的传播。此外,拍摄资金的主要来源和渠道必须在美国境外。


•      根据雇佣合同提供服务的记者。这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根据雇佣合同的要求,通过信息或文化媒介围绕海外产品开展信息或新闻传播工作,以满足商业娱乐或广告用途之外的目的。请注意,此类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雇佣合同。


•      独立制作公司的雇员,并且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


•      在美国广播电视网络、报社或其他媒体的海外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工作的外国记者,并且专程为外国观众赴美报道美国新闻事件。


•      经过核证的旅游局(由外国政府承担全部/部分管理、运营或资助工作)代表,其职责主要是传播本国的旅游资讯,并且不满足A-2签证的申请条件。


•      技术行业信息: 美国相关组织的雇员,其职责是传播技术行业信息。


自由记者只有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才能申请I类签证:


•      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


•      正在履行与媒体机构签署的雇佣合同。


•      开展信息或新闻传播工作,以满足商业娱乐或广告用途之外的目的。

•      参与新闻事件或纪录片拍摄的外国新闻媒体主要雇员。


•      参与制作或宣传电影的媒体成员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媒体签证:拍摄影片材料必须用于信息或新闻的传播。此外,拍摄资金的主要来源和渠道必须在美国境外。


•      根据雇佣合同提供服务的记者。这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根据雇佣合同的要求,通过信息或文化媒介围绕海外产品开展信息或新闻传播工作,以满足商业娱乐或广告用途之外的目的。请注意,此类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雇佣合同。


•      独立制作公司的雇员,并且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


•      在美国广播电视网络、报社或其他媒体的海外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工作的外国记者,并且专程为外国观众赴美报道美国新闻事件。


•      经过核证的旅游局(由外国政府承担全部/部分管理、运营或资助工作)代表,其职责主要是传播本国的旅游资讯,并且不满足A-2签证的申请条件。


•      技术行业信息: 美国相关组织的雇员,其职责是传播技术行业信息。


自由记者只有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才能申请I类签证:


•      持有专业记者协会签发的证件。


•      正在履行与媒体机构签署的雇佣合同。


•      开展信息或新闻传播工作,以满足商业娱乐或广告用途之外的目的。

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I类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



工作证明:


•      全职记者: 雇主开具的公函,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赴美目的和停留时间。


•      正在履行雇佣合同的自由记者: 申请人与媒体机构签署的雇佣合同复印件,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合同有效期、赴美目的和停留时间。


•      媒体摄制组: 雇主开具的公函,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头衔、准备拍摄节目的简介、赴美目的和停留时间。


•      正在履行合同的独立制片公司: 节目委托方开具的公函,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头衔、准备拍摄节目的简介、合同有效期和赴美停留时间。


除上述材料以外,申请人还应出示面谈预约单,证明您已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如需申请I类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



工作证明:


•      全职记者: 雇主开具的公函,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赴美目的和停留时间。


•      正在履行雇佣合同的自由记者: 申请人与媒体机构签署的雇佣合同复印件,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合同有效期、赴美目的和停留时间。


•      媒体摄制组: 雇主开具的公函,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头衔、准备拍摄节目的简介、赴美目的和停留时间。


•      正在履行合同的独立制片公司: 节目委托方开具的公函,其中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头衔、准备拍摄节目的简介、合同有效期和赴美停留时间。


除上述材料以外,申请人还应出示面谈预约单,证明您已预约面谈。您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办理流程

美国I-1 媒体类非移民签证申请流程图_赢众移民

美国I-1 媒体类非移民签证申请流程图_赢众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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