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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翻案案例解析 商业领域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1-04-26 18:11作者:赢众海外咨询阅读:2089次

此前赢众海外咨询收到一份商业领域申请人的翻案申请,申请人是地产咨询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该公司提供房地产和投资领域的咨询服务。此前申请中提供了奖项、媒体报道、原创性贡献和领导力五项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条件,但是非常遗憾的是除了领导力满足条件,其他四项均未能达到美国EB-1A移民的申请条件。我们一起来分析该案例,并且帮助申请人理解美国移民官审理杰出人才移民案件的内在逻辑。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奖项标准

 

申请人提交了两个奖项证据。第一是在2000年比赛中获得亚军,第二是在2015年的获奖年度杰出人物的奖项记录。

 

她提交了申请人提供了获奖奖杯,几封与该奖相关的证明信,以及两篇媒体报道,第一篇媒体报道表明,申请人是一家时尚精品店的总裁,并正在攻读管理和市场营销学位。第二篇媒体报道宣布了比赛的优胜者,并指出“主要标准是女人的成功,她在职业或公共场合的成就”。文章指出,参赛标准为“不限制参赛者的年龄、地域、专业,国家或任何其他范围”,参与者可以是服务,文化,旅游和体育,医疗保健,教育,法学和贸易等领域,主要目标是“提高女商人的地位”。最终评审团选择了2名亚军和1名优胜者。

 

提交的媒体报道并不能证明获奖者获得了与业务领域的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尽管该奖项被描述为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但并没有以详细,具体和客观的信息来支持观点,这些信息解释了整个领域如何看待竞赛赞助者以外的其他人,也没有提供详细,具体和客观的信息,以解释用于授予奖励或选择过程的标准。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媒体报道标准

 

申请人提供了如下几篇媒体报道:第一篇是2000年,文章显示她是公司总裁,并正在攻读管理和市场营销学位。2007的文章是她邻居对她进行的采访,其中包含申请人穿着不同设计师服装的照片,并指出她关闭了时装专卖店,现在是一家法律服务公司的负责人。申请人还提供了2012年的一次媒体报道在YouTube频道的观看次数超过2亿次,但是依旧没有提交独立,客观的证据。

 

因为美国移民局拒绝自我宣传的材料,在美国移民官看来,一个真正杰出的人士不需要自我营销,而是因为其本人对行业的贡献而被业内人士或者公众认可并进行广泛报道,这种客观的、第三方证据才是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成功的关键。

 

其次,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申请人提供的媒体报道是发布在专业媒体或者主流媒体上的。最后,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媒体报道要求每篇媒体报道都应该包括材料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译。但是申请人未在专业或主要商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展示其出版的材料,包括材料的作者和任何必要的译文。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协会会员标准

 

申请人加入了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但是提交的资料除了会员证书以外,仅仅简单提交了入会标准的截图,截图显示,“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地区或业界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合法经营、社会形象良好。”四项标准即可入会,实际上加入该协会有一系列复杂流程,但是书面的文件无法印证,导致移民官通过该参会标准看不出申请人是因为在本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

 

满足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协会会员的证据应该有申请人在本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这一点可以通过证明信,推荐信等方式证明。还需要通过入会标准的严格程度来证明申请人加入协会是经过本领域专家的多重审核。此外,还可以通过协会的历史、协会知名人士来证明协会的权威性。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原创性价值标准

 

在原创性贡献这一论述中,以申请人经常受邀参加各种国际论坛和会议并进行演讲而进行论述,但是材料未能证明申请人提出的哪些原创性的理论,也未能证明申请人在本领域的贡献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

 

此外,申请人提交了前任市长的证明信,他表示“见证了申请人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的深入参与,并且高度肯定了申请人团队的工作。但是证据并未解释她的贡献的性质或她的工作在这些项目之外对整个领域的非同寻常的影响或高影响。 移民局不接受结论性的主观陈述,无法证明申请人对本领域的原始贡献。

 

仅就已经提交的申请资料,赢众海外咨询文案总监发现申请人确实不能满足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条件,在与申请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之后,我们在对其拥有深度了解的基础上,为其重新进行了方案制定。目前该美国EB-1A翻案资料已经正在制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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