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移民法中,EB-1A杰出人才的法律内容并不多,就是大家普遍知道的十项标准。但并不意味着满足其中三条即可最终获批。在这十项标准中也是有主次的,经验丰富的美国移民文案了解到底符合哪三项能通过,也知道达到什么程度才算是符合标准。
按照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字面审核标准,申请人符合了第二项会员、第四项评委、第八项高收入。如果仅仅符合这三条,拒件率可能会高达95%以上。所以符合哪几项才会通过?每一项每一条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满足移民官的审核标准?
美国EB-1A杰出人才能够获批的真相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10项标准是个有机的整体,需要以第五项原创性价值为核心,以申请人做过的事为论据论证申请人的杰出性的一种移民文案论证思路。另外其中非常重要的三项是第一项奖项,第三项媒体报道和第八项领导力。
如果你正准备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那么可以对照这四项标准,把你现有的资料进行匹配。独特价值或者原创性贡献的具体体现为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也是符合标准的证据。
奖项,颁奖的单位是行业内的知名组织,奖项的级别需要达到国家级或者国际级别,获奖人最好是个人,如果是团体的奖项,则需要有资料来证明你在该奖项的获得中处于关键性的地位。
媒体报道,这一项是申请人杰出性被广为人知的体现,直接表达了申请人的行业影响力。媒体报道的核心要素不必多少,第一是全国性及以上的媒体,第二是专业/行业媒体或者主流媒体,第三是对申请人本人工作的报道。
领导力或者关键角色,企业高管或者团队领导是为领导力,团队的技术骨干是为关键角色。担任领导或者关键角色的地点是声誉卓著的组织,也就是说,你所在的团体或者公司在你所在的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当然,剩余的六项标准并非不重要,如果你有,那么可以用这六项为辅,从不同角度论证你在所在的领域内的独特价值。切记,千万不要胡乱堆砌材料,你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的每一项材料都必须符合你给自己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