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疾病研究员EB1A申请失败上诉分析

2024-08-26 17:58

申请人是一位来自印度的心血管疾病研究员,他于2012年拿到了外科手术的学士学位,2013-2016年担任大学附属医院的住院医师。在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中,他被定义为“心血管疾病和电生理学方面的专家”。


移民局确认申请人符合两项初步证据标准,即C.F.R. 204.5(h)(3)(iv)评审和8 C.F.R. 204.5(h)(3)(vi)的学术文章作者身份。递交的资料反映申请人作为评审员已经完成了Journal of General Internal Medicine《普通内科学杂志》的评审工作。此外,他还在专业出版物上撰写了学术文章,包括Annals of Hepalology《肝脏学年鉴》、Journal of Vector Borne Diseases《媒介传播疾病杂志》和《印度心脏病杂志》Indian Heart Journal。


由于未能满足至少三项标准,申请人的EB1A移民被拒,于是做出上诉决定。在上诉中,申请人认为自己满足原创性贡献和领导力标准。



心血管疾病研究员EB1A原创性贡献证据及分析


申请人提交了他发表的研究报告、论文引用、该领域专家的来信、参加专业会议和专题讨论会以及其他证据中得到证明。


移民局承认申请人提供的论文证实申请人分享了他的原始研究,但是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意味着申请人在行业内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对于推荐信,移民局不承认推荐人缺乏详细案例的主观的判定。


提交的推荐信没有提供具体例子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已经对其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而是指出申请人将在受人尊敬的期刊上发表他的研究成果,并在著名会议上介绍他的工作,作为证明其工作重要性的证据。


移民局并不认可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在上诉中,申请人强调他发表的研究被引用了60多次,说明了他对该领域做出的“重大贡献”。但是,上诉办公室认定,综合考虑出版物、会议陈述和引用量不足以满足这一标准。


关于论文引用,申请人在最初的提交中提供了来自Google学术搜索的证据,反映了他的三篇论文累计获得了50次累计引用。上诉办公室认定,尽管他提交了证据证明他的工作已被美国和国际上的其他研究人员引用,但他没有充分表明他的工作在该领域被认为是权威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对该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申请人没有表明他在该领域作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贡献,因此无法满足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原创性贡献标准。


心血管疾病研究员EB1A领导力或关键角色证据及分析


关于申请人目前的职位,他写了一封来自电生理学主任的信,确认了申请人作为临床心脏电生理学研究员的工作。但是,提供的聘书证明,在2019年3月提交申请书时,申请人没有担任此职位,聘书的任命日期是2019年7月。EB-1A移民申请提交的证据,应该是在提交I-140之前已经获得的,在此之后获得的证据无法满足要求。


关于血管疾病研究员,申请人提交了两封证明信。一封表明申请人在治疗突发性及复杂心脏病患者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并表示申请人在其部门担任心血管疾病研究员时表现得令人钦佩。但是没有任何细节来证明他因在医院组织结构中的位置而成为“领导”角色,也没有证据表明他的角色对医院成具有重要意义。


在另一份推荐信中提到,申请人可以独立看诊心脏病患者,并进行了诊断和治疗程序,包括超声心动图,电晕和肺功能恢复术,血管成形术和心脏起搏器植入术。但上诉办公室指出,EB1A移民申请人在本领域的技能是独一无二的,且能影响本领域,而不应该只是缓解了特定领域的技能短缺。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人没有证明他符合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领导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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