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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2/EB-3雇主担保移民申请的要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17 14:59作者:图姐阅读:3234次

很多留学生毕业之后选择留在美国,学业结束之后F-1签证的有效期正式结束,随后通过申请H-1B工作签证留在美国,这类人群通过雇主支持提交EB2/EB3申请,可以获得美国绿卡,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但是,申请人不在美国也可以申请美国EB-2/EB-3雇主担保移民,只要获得美国雇主支持就可以。那么如何申请美国EB-2/EB-3雇主担保移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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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EB-2/EB-3必须得到雇主支持


EB2/EB3的本质,是基于雇主的一个未来工作offer给员工申请绿卡,这样员工有了绿卡就可以为这个雇主长期工作了。所以,EB2/EB3申请中,必须有雇主的支持。如果还没有雇主愿意支持你的绿卡申请,那么找到愿意支持绿卡申请的雇主是第一步。


雇主支持申请的EB2/EB3分为三个阶段:劳工证申请(PERM)、I-140申请、I-485申请。第一步先由雇主向劳工部递交劳工证(PERM)申请,准备时间一般在6个月左右,审理时间6-12个月,总共耗时一年到一年半。劳工证批准后,雇主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140申请,审理时间是4-6个月。I-140批准后,一般EB-2/EB-3都会需要等排期。排期排到后,雇员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485申请。


这三个步骤中,与雇主的关联依次递减。越到后期,越和雇主没关系。在劳工证申请阶段,雇主必须承担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法律严格禁止雇员承担其中的任何费用,或者变相承担。在I-140申请阶段,所有的表格需要雇主签字,也需要雇主提供材料,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费用必须由雇主承担。在I-485阶段,基本就是雇员自己的事情了。材料都由雇员签字出具,费用也完全可以由雇员自己负担。

申请劳工证必须证明找不到合格的美国雇员

EB-2/EB-3申请的第一步,是向劳工部提交劳工证(PERM)申请。这个阶段的关键,是去证明雇主历经千辛万苦,就是找不到符合这个职位要求的美国人。这个设置,是为了保护美国本地劳工的利益。所以,劳工部在审理劳工证(PERM)的时候,会非常严苛地去看待雇主为寻找美国雇员而付出的努力。请注意,是“非常严苛”。大部分有关劳工证(PERM)的否决(Deny)可以概括为:雇主找美国人的心不诚。比如,劳工部认为雇主没有在规定的媒体打广告,打广告的时候没有把职位的福利充分向美国人披露,职位要求不合理等。甚至,任何看起来完全没有影响的表格细节填错,都会导致申请被拒。


很多雇主和雇员会问,怎么去证明找不到满足要求的美国雇员呢? 法律对于雇主寻找美国雇员应该付出的努力有着非常具体的要求:在哪儿打广告、打多久、广告要包括些什么内容。这就需要雇主的招聘负责人与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沟通,选定合适的雇主且符合PERM要求的招聘方式展开招聘。


PERM目前的审理时间是6个月左右,但是如果被抽查(Audit),则会要久很多。所以上文提到PERM的审理时间在6-12个月。6个月是常规,12个月包括了抽查(Audit)。PERM的抽查和税务的抽查一样,有很大随机性。如果被抽查,雇主会有30天的时间回应,主要是把招聘过程中产生的文档提交给劳工部,证明自己真真切切地有努力去找美国雇员,但是没有找到。

雇主递交I-140的必须证明财力与雇员资质

PERM通过后,会有180天的有效期。雇主应当在这180天内为雇员递交I-140申请。为什么PERM要有有效期呢?还得回到上面的逻辑。PERM的目的是证明雇主找不到符合要求的美国雇员。所以,劳工部的逻辑是,180天以后,也许劳动市场有变化了,又有符合条件的美国人出现了。如果雇主没能在这180天内递交I-140,那么那份批准的PERM 就失效了。雇主需要重新走一遍第一步的PERM申请进程。


很多雇主关心在为员工申请EB2/EB3的时候,从什么节点开始, 雇主有法律义务要开始向员工支付劳工部对这个岗位要求的薪水。法律的规定是,最晚在员工拿到绿卡之后,雇主要实际地向这名员工支付PERM中提到的薪水。不过,在整个申请过程中,雇主要证明自己始终有能力支付PERM要求的薪水,即使在申请过程中并没有开始实际支付。所以,在雇主向移民局递交I-140的时候,必须提交相关的财务数据,证明雇主有能力支付PERM要求的薪水。


除此以外,I-140阶段移民局还会着重考察雇员是否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以及技能。雇主提交的材料中,除了自己的财务数据外,也需要提交雇员的各项资历证明。

看准排期及时递交 I-485

EB-2/EB-3申请中,申请人递交PERM的日期,称为优先日,也可以理解为申请人在排期队伍中的号码。一旦每月公布的排期表中排到了申请人的优先日,并且申请人身在美国境内,就可能可以递交I-485了。双排期体系下,国务院的签证排期表有两张。如果申请人打算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绿卡申请,可以参考表B来确认自己的号码(优先日)是否已经排到。不过,适用表B的前提是移民局在网页上公布承认当月的表B适用于I-485申请。以2015年12月的签证排期表为例。大陆出生的EB2申请人,在表B中排到13年的1月1日。这意味着,在13年1月1日前递交PERM申请,并且I-140已经批准的EB2申请人,有可能可以递交I-485申请了。申请人在递交I-485前,要记得去移民局的网站上看看是否移民局已经承认当月的国务院排期被移民局接受。


I-485提交之后,申请人可以参考国务院的表A来查看国务院目前绿卡实际批准到哪个优先日了。这里请注意区分表A和表B的功用。表B用来确认能不能交I-485,表A用来参考I-485什么时候被批准,即绿卡什么时候下来。在没有排期的情况下,I-485的正常处理时间是6个月左右。一般I-485递交后90天内,可以获得工作许可(EAD)和旅行文档(Advance Parole)。


总结一下EB2/EB3的申请流程:


• PERM阶段各种打广告证明雇主找不到合格的美国雇员(准备6个月+审理6-12个月)

• PERM批准后雇主递交I-140证明雇主有财务能力支付薪水(审理4-6个月,或加急15天)

• 雇员关注每月排期表等待排期表中的表B排到自己的优先日期(等待1-2年,具体视排期而定)

• 发现自己排到后递交I-485申请,获得工卡和旅行文档(90天)

• 继续关注排期表等待表A排到自己的优先日,预计于当月获得绿卡(等待1年,具体视排期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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